2022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R

□否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R

□否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R

□否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R

□否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否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否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二、《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校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和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的,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训练学生会组织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的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持续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提升服务青年学生水平、培养青年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为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发挥作为院党委和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学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具体利益;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维护和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院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发展同各学院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加强同各学院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五)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起到表率作用。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共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六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报请校党委批准,并得到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七条  参加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本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班级,代表由各班级在基层推选的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

(二)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讨论并决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四)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三章  学生会主席团

第九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学生会的领导机构。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生会及其下属部门与各班级代表组织民主协商,并由学生会及其各下属部门与各班级组织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推荐产生,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向院学生会全体会员负责。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执行主席三名。

主席团成员如因故卸免,由学生会下属部门和各班级组织推荐,经常代会选举表决,立即增补。

第十二条  学生会轮值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总揽全局负责指导和协调主席团、学生会下属部门、及各班级组织的工作。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协助轮值主席工作,主持日常学生会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指导及协调主席团和学生会下属部门及各班级组织的工作。

(四)听取学生会下属部门和各班级组织汇报、监督其工作;

(五)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学生会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行使职权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开展团学工作的主要依靠,是沟通本院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及与其他学院、校内各个学生组织之间关系的桥梁与纽带。学生会职能部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竭诚为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十五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包含一名部长和若干名副部长。

职能部门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经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代会(学代会闭会期间)表决通过,接受主席团监督。

职能部门副部长由部长从基层考核选拔聘任,任期同部长,职能部门部长对副部长具有任免权。

第十六条  学生会所有职能部门定期向执行主席汇报工作,接受主席团指导和监督。

执行主席对学生会具有最高指挥权。

第十七条  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设置如下:

心理部、生活部、志愿社践部、学术文化部、文艺部、体育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学生会部门职能

心理部

1.负责心理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日常运营;

2. 组织策划蒲公英素质提升项目活动,以及老师要求的其他各项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3.汇总所组织活动的参与名单,如需评奖则组织评奖过程并汇总获奖名单;

4.组织参加校心理情景剧大赛,编排参赛剧目;

5.做好全院心理健康监测工作,对接各班心理委员,收齐汇总心理晴雨表。

生活部

1.定期对宿舍和专业教室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2.举行文明教室、文明宿舍评选活动;

3.收集学生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疑问和问题,做好问题的反馈,推动问题的解决,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权益。

4.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演练;

5.定期记录宿管公示的宿舍检查红名单和黑名单,作为综合素质考评依据

6.协助学院完成其他工作等。

 

志愿社践部

1.组织学年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对全院学生寒暑期个人社会实践报告进行评比;

2.雷锋月集中举办系列学雷锋精神文明活动;

3.直接管理“艺路有你”志愿服务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新生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培训;

4.负责组织或配合学院有关部门组织本院学生会开展院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利用志愿汇平台,做好各项大型活动中志愿者的服务时长记录相关工作;

6.协助学院完成其他工作等。

 

学术文化部

1.搞好学风、校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

2.面向新生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学生手册考试;面向大三学生举办考研经验交流会;

3.举办演讲比赛或由团学部门组织的专业竞赛;

4.负责学院科技活动项目的立项和结项;

5.开展院、校级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6.负责每年的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举办工作

7.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教务系统反映;

8.协助学院完成其他工作等。

 

文艺部

1.负责129合唱、艺乐汇等大型文艺演出的组织

2.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其他各项文艺演出活动

3.汇总所组织文艺活动的参与名单,做好评核登记

4.组织文艺类比赛的评比

体育部

1.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及本学院早操等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2.了解学院同学们对学院各类体育活动和工作的意见和需求,并积极向老师反映,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

3.积极协助开展各项体育比赛,组织本院的新生杯篮球赛、阳光体育节、趣味运动会、师生排球赛和篮球赛等,组织训练并保证各类体育活动的后勤工作;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举办大型活动,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5. 为教职工体育比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6. 汇总所组织活动的参与名单,如需评奖则组织评奖过程并汇总获奖名单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学生会大小事务

2

体育部

3

组织院内体育竞赛及校运动会相关事宜

3

文艺部

3

院内文艺比赛

4

生活部

4

校园及宿舍卫生检查

5

心理部

2

协助心理中心开展心理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

学术文化部

2

组织院内学术竞赛活动

7

志愿社践部

4

组织院内志愿服务活动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刘春楠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

1/58

2

张辽远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

2/112

3

曹颖雪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

4/56

4

崔思佳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18/445

5

宋阳阳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32/445

6

崔洋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56/445

7

杨青鹤洋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30/445

8

刘嘉怡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20/445

9

赵洪启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09/445

10

李博昌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21/445

11

乔辛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03/445

12

许伟彬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04/445

13

郭鑫雨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2/445

14

石青龙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06/445

15

张玲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14/445

16

王楠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24/445

17

冯思翔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34/445

18

李明真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88/445

19

谢童舒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6/445

20

蔡方圆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119/445

21

周林恩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1

33/445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三条有关规定,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 20%规定,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含差额1);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 20%规定,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含差额1)。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院基层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报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六、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三条有关规定,艺术设计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规定,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名(含差额1名)。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院基层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报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524日中午,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在东风校区东四楼301室隆重召开。学院党委副书记贾红雨、团委书记孙丰、学工办副主任霍庆媛及全体学生代表参加此次大会。

学代会的主要议程:

1.学习贯彻学院党委、校团委对我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指示精神;

2.听取并审议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第六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陶瓷美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出席郑州轻工业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

八、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代表学生意志,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1.书画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个人述职评议鉴定表(附件1)。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2.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开展量化考核和工作汇报两方面结合形式,量化考核通过量化指标自评和复评进行,工作汇报通过 PPT 汇报形式进行。考核总分(100%)=量化考核(60%)+工作汇报(40%)。考核总分作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优的重要依据。

3.结果公开。学院团委根据日常表现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4.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十、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负责人

孙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孙丰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校学生会邮箱hnxlmsc@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