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本科专业分流方案》专业基础教学部专业分流方案实施细则

一、 分流原则

1、学生参与专业分流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修够年度总学分、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分流办法:

学院根据学生大学第一、二、三学期部分必修科目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如果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的计算以学校教务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计入分流成绩排名的课程有:

美术学类:大学英语读写译A1\A2(或日语、俄语),大学英语视听说A1\A2(或日语、俄语),观察与记录1,观察与记录2,中国美术史,形态与材料,思维与表现,当代艺术史,西方美术史。

设计学类:大学英语读写译A1\A2(或日语、俄语),大学英语视听说A1\A2(或日语、俄语),商业运营基础,形式语言Ⅰ,形式语言Ⅱ,色彩学,艺术史,Python语言程序设计,形态学,创造学,开源硬件编程与设计,科学技术简史,文化人类学。

3、分流类别

分流专业方向:设计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美术类(绘画、雕塑)。

4、操作流程:

第一轮: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学生填写平行志愿,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第二轮:在第一轮未分流到专业方向的学生,在有剩余名额的专业方向中填写参考志愿,再次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依次选择专业方向。如只有一个专业有空余名额,则由学院直接将未分流到专业方向的学生安排进入该专业方向。

5、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教学单位报到、注册,未按时注册者,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分流前的准备工作:

1、由学校教务处确定相关院系的各专业招收名额,并张榜公布。

2、专业基础教学部完成各科课程成绩网上登录、教务处开通教务管理网,学生上网核对各科课程成绩,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学生书面复核申请处理完毕后,专业基础教学部张榜公布学生“加权平均分”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

三、分流实施程序

(一)第一轮专业分流:

1、学院根据选定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与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生成《专业成绩排名表》,并张榜公布。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学生根据本人成绩排名及综合因素考虑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并填报“平行志愿”(参见《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一轮平行志愿表》,以下简称《第一轮平行志愿表》),每位学生可以填写三个专业方向。

3、在各分部学生完成填报“平行志愿”的基础上,根据学院选定的一年级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生成《第一轮录取表》,并张榜公布。 

4、因各种原因未能在第一轮专业中被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轮专业分流。

(二)第二轮专业分流

1、下列情况之一者,参与学院第二轮专业分流:

1)未参加第一轮分流的同学;

2)放弃第一轮被选中专业的同学;

3)第二学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同学。

2、参加第二轮专业分流的学生在有剩余名额专业方向中填写志愿(参见《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二轮志愿表》),由学院按照学生志愿将学生录取至各空缺名额专业方向。

(三)如还有未录取学生,将由学院统一录取至还有剩余名额的专业。

(四)其他

1、艺术设计学院将专业分流名单上报教务处,通知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

2、学院将制定专业评估细则,每年定期对专业进行评估。对社会和学生满意度比较高的专业,学院给予重点发展。对于连续三年报名人数少于25人者,且报名率最后一名的专业,启动专业评估机制以决定今后的专业发展。

艺术设计学院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