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各项工作,是党与广大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宣传、组织、团结教职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要责任。党委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 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健全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素质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持本院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 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本院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考核、 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

七、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协助上级党委搞好干部的选拔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工作。

八、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证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

九、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审议工会及其共青团的工作计划、总结,支持工会、共青团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十、 负责做好本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毕业生就业指导、国防教育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

十一、 负责本院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