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不休息,执行4月3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4月5日(星期三)起正常上班上课。
各单位要妥善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落实值班责任;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做好全面安全排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保卫;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集体出游活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