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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助理导师工作细则 |
来源: 艺术设计学院 日期: 2012-12-19 点击量: 327 |
为了加强郑州轻工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结合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特针对研究生助理导师的日常工作制订以下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度,由第一导师和助理导师共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 第一导师侧重培养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负责学术水平方面的指导工作;助理导师主要负责协助第一导师对硕士研究生在设计理论与设计实践方面进行质量把关和考评。 二、助理导师职责 助理导师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确保培养质量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1.指导研究生确定论文选题和进行科学研究,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2.负责修改、审定学生论文,对论文质量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答辩的意见。 3.在学位论文阶段,每学期与硕士生定期进行交流与指导,检查学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4.配合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等工作 5.第一导师和助理导师在硕士生的指导上加强合作,及时交流有关情况,每年有一定次数的交流或研讨。 6.全面关心硕士生的业务和思想的成长,注重对学生科学道德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对不宜继续培养的硕士生,及时提出终止培养的书面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