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一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教育部组织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46家企业支持项目14576项(见附件)。为此教育部高教司下发了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

一、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师资培训项目、新工科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实践条件建设等,涵盖到我校所有专业。

二、申报形式

申报形式为自主联系企业、自愿申报。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学院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加强宣传,组织师生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积极申报。并注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进一步推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从即日起对师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首先认真查看项目简介,找准申报项目方向;其次根据项目指南及早与相关企业联系,明确申报重点;第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申请报告;第四,加强与企业联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第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聚集资源和积累经验。

附件 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xls